正杂剧是
宋杂剧表演结构中的第二部分,以较强的故事性和完整的剧本体制为特征,演出时间较长,与“
艳段”(开场短剧)形成对比。其表演形式分为以对白为主的滑稽戏和以歌舞为主的歌舞戏,音乐多源自唐宋时期的曲调。金代杂剧(院本)保留类似结构,
元杂剧则发展为一本四折的体制。
宋杂剧的正杂剧表演分为两类:一为以对白为主的滑稽戏,注重科白与喜剧效果;二为以歌舞为主的歌舞戏,结合音乐舞蹈推进剧情。正杂剧与艳段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故事性较强,剧本体制较完整,演出时间较长。
金代院本杂剧的表演结构与宋杂剧大体相同。至
元代,杂剧结构演变为每本四折,正杂剧的原有形式逐渐融入元杂剧的新体制中。一般以为正杂剧与艳段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故事性较强,剧本体制较完整,演出时间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