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府是清代
直隶省中部行政区划,府治设于
正定县(今
河北省正定县)。清雍正元年(1723年)因避讳由
真定府改名而来,辖正定县、
获鹿县、
井陉县等13县及
晋州1散州,1913年随撤府政策裁撤。该府前身为唐代真定府,与卢龙、
魏博并称'河北三雄镇',元代设真定路。清雍正二年(1724年)通过升
直隶州缩小辖区范围,康熙至乾隆年间多次修缮
隆兴寺、
临济寺等宗教建筑。其棉纺织业发达,乾隆年间棉布受山西商贾青睐,城郊有'环郭皆稻田'之景。雍正年间因
直隶巡抚移驻
保定导致政治地位下降。
正定府位于直隶(今河北)省中部。清雍正元年(1723年),避世宗讳,改真定府、真定县为正定府、正定县。府治
正定,下辖正定(今河北省正定县)、获鹿(今河北省鹿泉区)、井陉(今河北省井陉县)、阜平(今河北省阜平县)、栾城(今河北省栾城县)、行唐(今河北省行唐县)、灵寿(今河北省灵寿县)、平山(今河北省平山县)、元氏(今河北省元氏县)、赞皇(今河北省赞皇县)、无极(今河北省无极县)、藁城(今河北省藁城市)、新乐(今河北省新乐市)共13县;晋州(今河北省晋州市)共1散州。1913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