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字
古代官职
正字是中国古代官职名。始置于
北齐
时期,与
校书郎
共同负责典籍校雠、文章刊正。
唐代
成为科举及第者的释褐官(首次任职官职),任职者需具备明经、进士或
制举
出身,并通过
吏部
试判考试。唐代后期任职条件提升至需制举登科。其本职涵盖图书校对、注释及临时性事务。唐代后期正字月俸可维持家庭基本开销。
官名。北齐始置于
秘书省
,
隋
、
唐
、
宋
沿置。与校书郎同掌校雠典籍,订正讹误,
辽
属
秘书监
著作局。隋、唐并有太子正字(亦称
太子正书
),其地位略次于校书郎,亦掌管校勘典籍之事。
明代
于
翰林院
设正字一官。
《隋书·百官志中》:(北齐)秘书省,典司经籍,监、丞各一人,郎中四人,校书郎十二人,正字四人。
参考资料
唐代校书郎、正字任职经历对士子仕途发展的影响
.知网空间.2018-01-01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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