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工厂
日本明治维新后由政府直接创办的民用企业
模范工厂是日本明治维新。明治政府斥资兴建富冈缫丝厂、长崎造船所等官营工厂,旨在通过示范西方技术和管理模式,诱导民间资本投入近代工业。这些工厂由国家运营并引进先进设备,但因经营效率低下,于1880年后被低价转让给三井、三菱等财阀,客观上促进了垄断资本的形成。该政策体现了明治政府通过国家干预推动工业化的独特路径,与欧美自由竞争模式形成对比。
创办背景
殖产兴业,工部省接管幕府遗留工场并兴建铁路,内务省则于1870年代直接创办富冈缫丝厂、长崎造船所等模范工厂,成为官营企业体系的组成部分。
主要措施
政府通过两种途径推动工业:
经营状况与转让
截至1880年,因多数官营工厂管理低效、持续亏损,明治政府颁布《工厂处理概则》,将长崎造船所等国营工厂以极低价转让给三井、三菱等财阀,加速了财阀垄断体制的形成。
政策影响
模范工厂政策虽未实现政府预期收益,但通过技术引进和私有化改革,为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奠定基础。该举措凸显后发国家通过行政力量干预经济的独特工业化路径,与同时期欧美自由放任政策形成鲜明对比。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4 00:34
目录
概述
创办背景
主要措施
经营状况与转让
政策影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