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系统(case system)是语言学中描述名词与动词间语义角色关系的术语体系,2011年被《
语言学名词》第一版收录为学科术语。该体系通过区分施事、工具、客体、方位等语义角色构建格语法理论的分析框架。其核心在于用格标记表示语法关系,包括主格标记主语等类别。不同语言的格系统存在差异:
土耳其语采用后缀形式的综合型格标记,主格可标记及物动词的无定直接宾语;
拉丁语则同时使用格后缀和前置词构成混合标记体系。附置词被定义为分析型格标记,与综合型标记形成互补。该概念由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C.J.Fillmore)于20世纪60年代末首次提出。其分类依据源自《语言学名词》第一版对格范畴的规范定义。
在格语法体系中,指动词与名词间的不同语义角色关系。包括施事、工具、经历、客体、 方位、时间、结果、来源等等。20世纪60年代末由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C.J.Fillmore)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