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孟文
清朝官员
林孟文,字湘洲,广东平远县人,清朝监生,曾任丹徒县县丞、山西大同府州同、徐州府河务同知等职。
史料记载
光绪《丹徒县志》卷二十一《职官志》:林良铨之父林孟文,广东平远县人,监生出身,康熙年间任丹徒县县丞。后由山西大同府州同加捐,雍正六年得以引见,发往江南河工效力。雍正九年(1731)署徐州府属河务同知。
同治《徐州府志》卷六:雍正十三年(1735),经河道总督稽会筠保举,林孟文补江南徐州府河务同知。乾隆二年,以母老终养请归,南河总督高斌在十二月二十日有“为请准江苏省徐州府河务同知林孟文终养并以淮安府外河同知陈景瀛调补该缺等事”奏。
嘉庆《平远县志》称其“侠烈好义”,去世时哀词有“慷慨只须承一诺,等闲端不惜千金”之赞。
亲属成员
儿子:林良铨林良鍈
孙子:林涛林洪、林湄、林浚
曾孙:林遇春,曾任宛平县石港司巡检
云南按察使林绍龙主编的道光年间《广东嘉应州林氏族谱》记载:林孟文,字湘洲,广东平远大柘人,配姚氏、邱氏,凌氏,生子三人:林良铨、林良鍈、林荣。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5 14:22
目录
概述
史料记载
亲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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