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县级行政区划类型之一,属于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根据2001年民政部发布的行政区划统计表,全国现存的县级林区仅有湖北省直辖的
神农架林区。该行政区划与市辖区、县级市、县等并列构成县级行政单位体系,依法享有独立的行政管辖权限。
县级林区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的法定行政区域单元,与县、
自治县、
市辖区等共同构成地方行政管理体系。根据2009年公布的行政区划分类标准,林区被列为县级行政单位的独立类型。
民政部2001年统计数据显示,湖北省在38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37个县、2个自治县之外,单独设立1个林区建制,其行政代码与行政架构均与其他县级单位保持同级。截至2018年官方统计数据,全国县级行政区划仍维持这一唯一林区建制。
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需执行专项规定,与普通林区在行政管理权限上存在差异。
中共中央关于'南方集体林区'的政策文件也被列为重要划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