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芳(1879—1940),字枫圃,山西襄垣县夏店人。早年就读于山西晋阳书院,1905年赴日本东京庆应大学法学系留学。1909年归国后创办女子学校、法政研究会及晋阳报馆。1913年当选众议院议员,参与起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后任参议院秘书长、山西警察厅厅长等职。1937年
日军侵占山西后拒绝与日伪政权合作,曾利用与日军司令官的同学关系智救革命战士。遭日军羁押四十日未屈服。1940年参与阻止日军将晋祠华严石经运往日本的行动,同年3月病逝。中国共产党《新华日报》于1940年4月专题报道其抗争事迹。
1939年2月5日凌晨,500余日军包围了襄垣阳泽河村,企图歼灭驻扎那里的八路军,当残暴的敌人要把抓获的30余名八路军战士统统杀害时,李庆芳挺身而出,借与日军司令官曾是同学的关系,巧妙地救下革命战士。后来,日寇软禁李庆芳先生四十余日,胁迫他与之合作,为日军服务时,热爱祖国的李庆芳坚决不当亡国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