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徭
宋代临时征发的差役
杂徭是宋代正役之外的临时性差遣,官府根据人丁户口临时征发民众承担地方建设项目。两宋时期呈现由人身强制向依田产派役的演变趋势,最初无论主户客户均需承担夫役免夫钱,但南宋后期免役钱逐渐固化为杂税。
制度演变特征
北宋初期沿袭唐代户役形式,将各类差使统归为杂徭,具有无偿强制性与征发无度的特点。王安石变法时期推行免役法。至南宋时期,原属临时差遣的杂徭呈现常态化趋势,免役钱逐渐演变为固定税收。
征发对象与内容
建隆元年(960年)至熙宁十年(1077年)间实行按丁派役:
典型劳役项目包括:
雇役制改革
熙宁十年(1077年)实施新政核心举措:
与唐代制度对比
通过《天圣令》可见制度延续性:
社会经济影响
元祐元年(1086年)苏轼奏折揭示: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06 13:36
目录
概述
制度演变特征
征发对象与内容
雇役制改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