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是南宋思想家
朱熹创立的理学体系及其学派的总称。朱熹继承并发展了北宋二程(程颢、程颐)的哲学理论,以“理”为核心构建了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强调封建伦理道德。其学说在宋明儒学中被称为“闽学”或“考亭学派”,后发展为涵盖门人后学及东亚儒家文化圈的“朱子学”。元明时期,朱学成为儒学主流,被奉为科举标准,对教育、哲学等领域影响深远。
朱熹融合二程理学与周敦颐太极思想,建立了以“理”为最高范畴的哲学体系。他认为“理”是万物本源,“气”是物质载体,主张通过“格物致知”探究事物之理以实现道德完善。其伦理思想强调“天理”与“人欲”的对立,要求克制私欲维护纲常。
朱学自南宋末年渐成东亚儒家文化圈核心学说,传播至朝鲜、日本、越南等地。其《四书章句集注》被元明清列为科举取士标准。创建白鹿洞书院教规,奠定中国古代书院教育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