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钦
元代西藏官职
萨迦本钦,是元中央为加强对西藏的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官制,也是元时西藏萨迦地方政权中的重要官职。公元 13 世纪,萨迦派在西藏兴起并发展为一个强大的教派势力。1247 年的凉州会谈,树立并牢固了萨迦派在西藏的领导地位。元朝建立后,从 1265 年到 1267 年,八思巴和其弟恰那多吉返藏建立了西藏地方的行政机构—萨迦地方政权。萨迦地方政权成立后,分成帝师领导的宗教体系和本钦领导的行政体系。萨迦本钦正式成为萨迦地方政权的最高行政长官,在元朝治藏中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蒙古至元四年(1267),经国师八思巴举荐,忽必烈任命掌管萨迦派世俗事务的释迦桑布为首任萨迦本钦,并同时封他为“三路军民万户”,赐给印章。从此,本钦成为西藏萨迦地方政权最高行政长官。由于本钦主要由帝师举荐,皇帝任命,所以萨迦本钦多与昆氏家族有密切关系,并代表萨迦派利益。萨迦本钦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元朝中央实施对西藏的行政管理和统治,元朝在西藏推行的各项行政统治措施也是在萨迦本钦的协助下得以贯彻和实施。此外,本钦还负有修订法律、传达元朝中央政令、管理西藏日常行政事务等职责。因此,萨迦本钦不仅是西藏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同时又是元朝在西藏派出机关的行政官员。
设立背景及发展
来源
本钦这一官职,是由萨迦教主近侍发展而来的。“本钦”这一名称,是吐蕃人对喇嘛(这里指帝师或萨迦住持)的近侍所起的尊号。《汉藏史集》中记载:“本钦”这个名词,是吐蕃人对上师(当指帝师)的近侍所起的专门名称”。因为萨迦教主都是该教派的高僧大德,他们进行佛法修行和教派传承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根本无暇顾及教派的其他杂务琐事。故而,教派中的宗教杂务和日常的世俗事务,他们通常授权其得意弟子或者是亲信侍从主持掌管。起初的“本钦”就是这些受命之人。大司徒绛曲坚赞在自传中曾说过:“尤其是本钦旺尊在当初充任萨迦的侍者时同我友谊真挚”。可见,本钦原本是萨迦派喇嘛的近侍。
设立及发展
本钦的设立,与蒙古统治者在西藏的统治需要自然是密不可分的。本钦这一官职,与蒙古汗国时期的大断事官一职,有着极其相似的地方。本钦一职,极有可能是统治者对蒙古汗国时期大断事官一职的仿照,是元统治者治理西藏地方的需要,是大断事官一职在西藏的变相反映。
具体职责
其具体职责有:负责修建萨迦派的寺院;管理萨迦派的寺属庄园、土地、教民;清理查点藏区的人口,计算并合计藏区的户口;拟定藏区的相关法律,并依据相关法律判决各个万户以及各个教派之间的冲突和纷争;带领
军队征战和讨伐西藏和元朝廷的一些发生叛乱的武装冲突等。
历史作用
有元一代,本钦“通过上师的法旨和皇帝的诏令统治。他维护两种法律(宗教和内务的),使国土安宁,令宗教繁荣”。
元朝在西藏所采取的很多具体的行政统治措施,如进行户口清查和确立十三万户的地方行政建制,都得到了萨迦派本钦的密切配合与大力支持,从而使元朝的这些行政统治措施在西藏非常顺利的得到了贯彻实施,萨迦本钦成为元在西藏推行各项行政统治措施的得力助手和忠实的合作者。
本钦负责制定西藏地方的法律,并依据法律法规对西藏各万户之间的事务进行调解和裁决,保证了藏区的治安稳定和整个元王朝的稳定。元在西藏实施的各项社会法律制度等措施,都是在本钦的帮助下制定和具体实施,这不仅在藏区贯彻了元中央的法律制度,而且对稳定西藏的社会秩序和保证藏区和元王朝的稳定统一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本钦协助元朝官员清查西藏的户口,征集赋税,划分十三万户等措施,客观上对藏区封建农奴制的稳固和封建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在西藏清查户口,是元朝对西藏地区实施有效统治的重要标志,使元中央对作为其属地的西藏土地、民众的管理以及赋税的征调等成为可能。
萨迦本钦在宗教上的兴建寺院,塑造佛像,写造佛经等活动,促进了藏传佛教的发展和繁荣。萨迦地方政权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八思巴来往于萨迦和大都之时,注意收集各种古籍和经典,并利用元王室支持藏传佛教的雄厚的经济力量,组织人进行大规模的写造佛经和建造佛教建筑的活动。
历任萨迦
元代,萨迦历任本钦者共27任、24人,其中3人重任。历任萨迦本钦为:释迦桑布、贡噶桑布、尚尊、秀波岗噶哇、绛曲仁钦、贡噶宣努、宣努旺秋、绛曲多吉、阿迦仑扎西、宣努旺秋(重任)、勒巴贝、僧格贝、俄色僧格、贡噶仁钦、顿月贝、云尊扎巴达、俄色僧格(重任)、甲哇桑布、旺秋贝、索南贝、甲哇桑布(重任)、旺秋尊追、札巴坚赞、洛追坚赞和贝本、扎巴旺秋、阿木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7 23:43
目录
概述
设立背景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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