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声语言艺术准入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联合专家团队制定,2025年7月18日经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发布,属于《
“有声语言艺术”系列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该系列标准包含从业人员、准入人员、教育机构等五大项33项分标准,其中准入人员标准涵盖少年诵读艺术家、少年领诵员、少年范读导师、青少儿播音员/主持人、少年配音演员、少年演说家、少年讲解员等7项青少儿职业准入评定,填补了有声语言艺术领域标准化建设的空白。
• 《
有声语言艺术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涵盖诵读艺术家、领诵员、范读导师、
现代诵读艺术专业教师、
现代诵读艺术专业评委、播音员/主持人、演说家、讲解员、新媒体主播、演员、配音演员、编剧、剪辑师、录音师、音响师、作词、作曲、演奏员等22项。
• 《有声语言艺术准入人员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包括少年诵读艺术家、少年领诵员、少年范读导师、青少儿播音员/主持人、少年配音演员、少年演说家、少年讲解员共7项。
• 《
“全民诵读推广单位”系列称号创建及评审规范》:涉及“全民诵读推广单位”“中国诵读名城”“中国诵读之乡”“中国诵读名校”共4项称号。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现代诵读艺术专业委员会主席
项建新担任了本次《
“有声语言艺术”系列技能水平等级评定标准》编写组组长,他指出,作为社会主义文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声语言艺术的艺术地位、社会关注度、群众参与度均日益提升,从事有声语言艺术教学与实践的人群不断扩大,同时,与此不相匹配的是,有声语言艺术理论体系、艺术标准等方面的建设存在匮乏和良莠不齐的情形。为促进有声语言艺术的规范发展、健康发展,进一步梳理和提升有声语言艺术的理论建设,进一步建立和规范有声语言艺术和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的评价标准,此次发布的五大项标准33项分标准将成为有声语言艺术发展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将围绕标准的实施面向全社会开展技能培训、实践展演、考级评定等普及工作。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现代诵读艺术专业委员会名誉主席
瞿弦和指出,新时代新征程上,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崇德尚艺、守正创新,要坚定文化自信、坚守艺术理想、勇攀文艺高峰,有声语言艺术工作者要进一步推动有声语言艺术规范健康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全民阅读”战略和“书香中国”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