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星县是原
黑龙江省下辖县,位于今
龙江县南部,总面积约4860平方公里。其名称来源一说因城北景星山得名,另一说源自建屯时观测到预示吉祥的“景星”天象。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大赉厅于
景星设置分防经历。1913年划归
龙江县管辖,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1914年7月将警察事务所改为景星镇佐治局,翌年2月改为
县佐,1915年3月置景星设治局。1929年4月景星设治局升改三等县,景星镇成为景星县城。
东北沦陷后,初设第一区,后改设景星村。1945年抗战胜利后,初设县城区,后改为第一区。1951年11月划为区属
景星镇。1956年3月景星县并入
龙江县。
1913年,
景星划归
龙江县管辖,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1914年7月,将警察事务所改为景星镇佐治局,同年10月改为龙江县分驻景星镇县佐。1915年3月,置景星设治局;1929年升改三等县。
景星设治局辖区地形北宽南窄,如三角形,南北长180里,东西宽72里。东至
龙江县界36里,西至
扎赉特旗界45千米,南至泰来设治局界65千米,北至吉沁河北段极边,与扎赉特旗界接壤,总面积约4860平方千米。
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始设大赉厅景星分防经历,逐渐发展成为小城镇。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划归
龙江县管辖,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1914年7月,将警察事务所改为
景星镇佐治局,同年10月改为龙江县分驻景星镇
县佐。1915年3月,奉黑龙江巡按使公署令,于景星地方设置景星
设治局,隶属龙江道。设治员于3月22日启用“景星设治局之关防”。设治局辖区地形北宽南窄,如三角形,南北长180里,东西宽72里。东至龙江县界36里,西至扎赉特旗界45公里,南至泰来设治局界65公里,北至济沁河北段极边,与扎赉特旗界接壤,总面积约4860平方公里。1929年1月,景星设治局升改三等县,县署驻景星镇。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
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划归新设立的嫩江专区管辖。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景星县,并入龙江县。
清末,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始设大赉厅景星分防经历,逐渐发展成为小城镇。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划归
龙江县管辖,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1914年7月,将警察事务所改为
景星镇佐治局,同年10月改为龙江县分驻景星镇
县佐。1915年3月,奉黑龙江巡按使公署令,于景星地方设置景星
设治局,隶属龙江道。设治员于3月22日启用“景星设治局之关防”。设治局辖区地形北宽南窄,如三角形,南北长180里,东西宽72里。东至龙江县界36里,西至扎赉特旗界45公里,南至泰来设治局界65公里,北至济沁河北段极边,与扎赉特旗界接壤,总面积约4860平方公里。1929年1月,景星设治局升改三等县,县署驻景星镇。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1945年“九三”
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1949年5月,黑、嫩两省合并后,归黑龙江省管辖。1954年8月,划归新设立的嫩江专区管辖。1956年3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景星县,并入龙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