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府是清世宗雍正九年(1731年)由
乌蒙府改置的行政区划,原属四川的乌蒙、镇雄二府于雍正五年(1727年)划归
云南省管辖。雍正九年(1731年)更名为昭通府,府名取自“昭明宣通”之意,治所设于
恩安县(今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该府系清廷推行
改土归流政策的产物,雍正六年(1728年)
镇雄府降为州隶属乌蒙府。辖区涵盖恩安县、
永善县、镇雄州及大关、鲁甸二厅,地理范围对应今昭通市昭阳区、永善县、
镇雄县等地。1913年民国政府废府存县,昭通府建制终结。
清世宗雍正5年(1727年),改土归流,诏改乌蒙府为昭通府。府治恩安(在今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清末辖恩安(县治在今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善(今云南省永善县)共2县;镇雄(州治在今云南省镇雄县)1散州;大关(厅治在今云南省大关县)、鲁甸(厅治在今云南省鲁甸县)共2散厅。1913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