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限(拼音:shí xiàn)指完成特定事务或行为所限定的时间范围。作为汉语基础词汇,其核心语义聚焦于时间约束概念,广泛适用于法律契约、技术规范、日常管理等场景。古籍用例可见唐代薛用弱《集异记补编·李清》中“会当至此,但时限未耳”的表述,现代语境则多见于诉讼时效、合同履行期限等法律术语。该词语在多语言词典中具有对应译名,日语作“時限”(じかんせいげん),德语译为“Frist”,体现出跨语言通用性特征。
语音解析
汉语词语“时限”标准读音为“shí xiàn”,注音符号写作“ㄕˊㄒㄧㄢˋ”。其发音构成遵循现代汉语普通话声韵调系统,“时”为第二声阳平,“限”为第四声去声。日语译名保留汉字“時限”,读音转写为“じかんせいげん”(jikan seigen),韩语对应词“시간 제한”(sigan jehan)同样采用汉字词根。
核心释义
“时限”在汉语语境中专指为特定事项设定的时间界限。例如法律文书中“应在时限内提交证据”即要求证据须在法定期限前完成递交。唐代薛用弱《集异记补编·李清》中“会当至此,但时限未耳”,使用“时限”描述事件发生的预定时间节点,与现代语义一脉相承。明代徐渭《渔阳弄》例句“刻限甚急”,通过近义词“刻限”强化时间紧迫的表达效果。
法律应用
在法律领域,时限多指诉讼时效或程序规定的期限。例如“多数权利需在严格时限内实施”,强调法律权利主张的时间约束特性。民事诉讼法中举证时限、刑事追诉时效等术语均基于该词语核心语义衍生。合同条款如“索赔时限延长至7月30日”,则体现民事主体对时间约定的自主设定权。
跨语言对比
作为汉语基础词汇,“时限”在主要语种中均有对应译名:
多语种词典收录表明该词语作为时间管理术语的跨文化通用性。例句“期限が目前に迫っているので気が気でない”(时限将至,坐立难安),通过日语语境印证语义一致性。
语义辨析
“时限”与“期限”作为近义词存在细微差异。前者侧重时间范围的起止界限,后者更强调终止节点的不可逾越性。如“工作时限三个月”指整体时间跨度,“截止期限为3月31日”则明确最终时点。古籍中“迫于期限”(司马光《遗表》)与“刻限甚急”(徐渭《渔阳弄》),分别体现两者在紧迫性表达上的侧重差异。
古籍用例
历代文献中“时限”用例多集中于时间约定表述:
上述用例通过不同历史时期的语言实证,展现该词语在汉语词汇系统中的语义稳定性。
近义扩展
常见近义词包含:
反义词“无限”仅适用于特殊语境,如“无限责任”与“时限约束”形成对比。近义词组中,“刻限”与现代“时限”构成古今语义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