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Wuxi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简称“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是
江苏省无锡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历史沿革
1979年7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干修改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1980年1月,无锡市胜利召开了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1979年宪法规定,第一次在本市设立了地方人大的常设机关——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0年1月由无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后,于1983年3月、1988年1月、1993年3月、1998年1月、2003年1月、2008年1月、2012年6月、2017年2月、2022年3月九次换届,现为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有组成人员4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书长1名,委员40名。
主要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二节,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无锡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苏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备案。
江苏省以及无锡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协同立法。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无锡市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无锡市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五)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审查和批准无锡市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六)监督无锡市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无锡市级决算,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查监督政府债务;
(七)监督无锡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监察委员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联系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八)监督无锡市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听取和审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十一)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二)撤销无锡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三)在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无锡市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无锡市市长和无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从无锡市人民政府、无锡市监察委员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四)根据无锡市市长的提名,决定无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备案;
(十五)根据无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无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六)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七)在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无锡市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无锡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无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八)在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无锡市内的重大事项和项目,可以作出决定或者决议,也可以将有关意见、建议送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或者单位研究办理。有关办理情况应当及时向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人大常委会领导
杜小刚:中共无锡市委书记,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徐 劼: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市级)。
曹佳中: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无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无锡市人大开发区委员会主任委员。
高亚光: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江苏省委常委,民盟无锡市委会主委,无锡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秦咏薪: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党组成员,
无锡市红十字会会长。
包 鸣: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无锡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传军: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无锡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陆 洪: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按官网及顺序排列)
机构设置
常设机构
办事机构
工作机构
下一级人大常委会
所获荣誉
2021年7月,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被中共无锡市委授予“无锡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2年4月,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被无锡市总工会授予“无锡市工人先锋号”。
办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