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调拨是固定资产调拨的一种方式,指经主管部门批准,在不改变国有资产性质的前提下,将资产无偿转移至其他部门或单位使用的行为,调入单位无需支付对价。该术语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间国有资产处置。
过去通常用于全民所有制部门、单位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生产企业将未使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调拨给其他单位使用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无偿调拨对调拨的固定资产的价款不进行结算,只须将调拨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额和固定资产净值,在拨出单位中,借记“固定基金”和“折旧”帐户,贷记“固定资产”帐户; 在拨入单位中,借记“固定资产”帐户,贷记“固定基金”和“折旧”帐户。基本建设单位均采用有偿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