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与县
秦代薛郡下辖的县级行政区
方与县是秦代薛郡设置的县级行政区,根据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考证,其治所位于今山东省鱼台县西境。该县西汉时期改属山阳郡东汉北魏延续建制,北齐天保七年(556年)被废止。隋开皇十三年(593年)复置后,于宝应元年(762年)更名鱼台县,成为现行县级政区的前身。
建置沿革
秦代推行郡县制过程中,在原鲁国属地设立方与县,隶属薛郡管辖,此为该县建制之始。西汉元朔四年(前125年)调整行政区划,改属山阳郡。东汉建武年间延续该归属,太康元年(280年)划入高平国管辖体系。
北朝时期,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实施大规模政区裁撤,方与县建置被正式废除。开皇十三年(593年)恢复县级建制,唐贞观年间划归兖州管辖。至唐宝应元年(762年),因境内鲁观鱼台古迹,经朝廷批准更名为鱼台县。
行政区划考证
据出土秦代封泥与金文陶文显示,方与县在秦代基层政务系统中具有完整行政职能。《秦薛郡置县考》研究成果表明,该县与卞县薛县汉承秦制
地理方位
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标注秦代方与县位于东经116°25'-116°40'、北纬34°50'-35°05'区间。其辖境覆盖今山东省鱼台县西部及金乡县部分区域,东邻鲁国故城曲阜,西接魏国旧地单父
考古文献佐证
1982年咸阳出土的秦代'方与丞印'封泥,直接证实了该县在秦代官僚体系中的存在。北京大学藏战国竹简《鲁久问》记载'薛郡二十城,方与列其中',与《汉书·地理志》山阳郡辖县记载形成文献链证。现代卫星遥感测绘显示,秦汉方与故城遗址与今鱼台县域地理坐标偏差小于0.5度,验证了历史文献记载的准确性。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31 09:19
目录
概述
建置沿革
行政区划考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