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饰」作为汉语词语,主要包含三层语义:其一指对文辞的修饰润色,如《南史》中“曲为文饰”的修辞应用;其二引申为掩盖过失,常见于“文过饰非”的批判语境;其三特指古代礼仪中的装饰规制,如《礼记》所述的服饰礼制。该词在语言学层面常与“采文”(文采修饰)互通,并衍生出“打扮”“装饰”等引申含义。
「文饰」最初指对语言文字的修饰,如《
吕氏春秋》
高诱注中“衣被彩饰谓之文”的原始语义。南北朝时期,其语义扩展至对过失的掩饰,如《
颜氏家训》“揜藏文饰”的用例。至明清,“文饰”更多指向礼节仪式的装饰属性,如《
明史》对礼制文饰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