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本指构成文学艺术品的具体语言系统,包括
诗歌、
小说、
散文、
戏剧等形态,通过语言组织外壳和语义内涵传达人生体验。其概念源自西方形式主义与
结构主义思潮,强调作品本体论属性,
罗兰·巴特提出'作者死了'的观点凸显文本独立性。
指由作家写成而有待于阅读的文学作品本身.
结合中国古代哲学家
王弼在《
周易略例·明象》里关于言,象,意的关系进行文学本文层次的划分,分为三个层次:
文学语言,文学形象,
文学意蕴.
3,对陈述功能的超越.
1、文学文本总是指一种实际的语言系统。它不是指理想的具有普遍性的社会
语言结构,而是指特定个体或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对语言的具体运用。这里的“个体”主要指具体的个人如作家,而“群体”则主要针对某些文本的集体作者而言,如远古口头文学、史诗的作者往往是一个群体,当代城乡民谣也总是出自群体之口。
2、文学文本要通过传达人生体验而表达相对完整的意义。它通过语言而呈现体验,但这种呈现的目的是表达某种相对完整的意义,或者说有足够的信息能让读者体验到一种相对完整的意义。如果其意义不完整,则不能称做文学文本。
3、文学文本有待于读者阅读和接受。如果它仅仅停留于作者头脑里,而无法由任何一位读者读到并感受到,则只是一种不确定心理过程,不足以成为文学文本。总之,文学文本是有待读者阅读的包含完整意义的实际语言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