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动场所
专门举办文化活动的场所类型
文化活动场所作为文化空间的一种类型,主要包含剧院、电影院、音乐厅、演讲厅、展览厅及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这些场所专门用于举办各类文化相关活动,如演出、展览、讲座等,旨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并促进文化传播。
类型分类
文化活动场所被列为文化空间的第二种类型,主要包含以下场所:
根据土地出让要求,需配建文化活动室。
安全规范
根据北京市卫健委2025年发布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与管理规范》,文化交流娱乐场所宜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紧急取用时长宜满足“往返步行5分钟至现场”的标准。AED设备应支持成人及儿童模式、具有中文语音播放功能、能记录耗材有效期序列号及抢救过程数据。配置的AED应无偿向公众提供服务,非24小时开放时需公示具体服务时间。优先安装在有人值守的点位(如服务台、客服中心)。需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并保存记录不少于两年。安装单位应组织员工参加急救培训。
核心功能
上述场所专门用于举办演出、影视放映、艺术展览、文化讲座等各类活动,其核心功能是为公众提供文化服务平台,促进文化交流与艺术传播。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31 08:14
目录
概述
类型分类
安全规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