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语法)是
语言学中对名词、代词、形容词、动词等词类进行区分的
语法范畴,主要通过单数与
众数(
复数)构成基本对立,部分语言存在
双数、三数等特殊形式。
汉语作为
孤立语通过名词前加
数量短语、后加虚词成分表示复数,其数范畴具有泛数与定数特征,如“农民-农民们”通过后缀转换实现相对单复数。
自然语言当中,常见的数就属
单数和众数(复数)这两个,基本上,若一种语言具有双数、三数、微数(Paucal)等数,一定具有复数,而有部分的语言在一般状况下不具有单复数之分。
部分语言具有
双数,双数一般而言,代表“两个东西”,一般而言,名具有
双数的语言通常其名词也具有复数变化,以此类推,三数代表“三个东西”(已知有三数的自然语言,其三数皆仅存于代词中),然而这些数的表示法并不是很常见,而拥有“四数(代表‘四个东西’)”的自然语言,还没发现,过去认为
马绍尔语(一种用于
马绍尔群岛的
南岛语系语言)和苏尔苏隆嘉语(Sursurunga language)的人称代词有四数的存在,但现在一般不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