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自由是近现代德国大学办学的核心原则,起源于19世纪初期
威廉·冯·洪堡主导的
柏林大学改革。该原则包含“教的自由”与“学的自由”双重维度:教师享有自主选择教学内容、方法的权利,学生可自由选择课程、教师及研究方向。其核心理念强调大学应独立于行政干预,通过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方式培养创新人才。洪堡将孤独与自由视为大学精神的核心,认为这种自由既是学术探索的前提,也是实现国家长远利益的基础。随着德国宪法对
学术自由的制度化保障,教学自由成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
19世纪初期,洪堡在柏林大学推行改革,首次将教学自由确立为办学原则,主张大学应服从“纯科学”理念,独立于政府管理体系。1849年《法兰克福宪法》和1949年《基本法》将教学自由纳入学术自由范畴,赋予其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