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贷款指一国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通常在外交关系良好基础上开展,具有期限长(10-50年)、利率低(1%-3%或无息)、手续费率低的特点,贷款额度受贷款国经济状况限制。主要类型涵盖纯软贷款、混合贷款(赠款与出口信贷组合)、特种贷款及促进性贷款,其中促进性贷款采用国际竞争招标采购设备,促进性贷款利率介于财政性贷款与商业贷款之间。
(1)政府贷款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政府
双边贷款,一般是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的。是条件优惠的贷款。
(2)政府贷款是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贷款,期限比较长,属于
中长期贷款,一般从10 年到30 年,有的甚至长达50 年;利率比较低,一般在1%—3%左右,有的无息。除
贷款利息外,有的贷款国政府规定借款国须向其支付费率很低的手续费。
有些国家为了援助最不发达国家和某些发展中国家,有时还向这些国家政府提供赠款,即受赠国政府无须还本付息。这种赠款形式不属优惠性贷款,而属
国际经济援助范畴。
(2)混合贷款,优惠程度处于财政性贷款和一般商业贷款之间,是各国普遍采用的的贷款方式。第一种是赠款加出口信贷,提供这类贷款的国家主要有荷兰和瑞士,荷兰政府提供35%的赠款加65%的出口贷款,瑞士政府提供40%的赠款加60%的出口信贷。这类贷款,通常要签两个协议,即赠款协议和出口信贷协议。第二种是软贷款加出口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