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托收是银行业务中收款人委托银行通过代理机构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结算方式。业务办理需完成支票背书并填写五联托收凭证,包含持票人身份证明、支票原件等核心材料。2025年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明确开展深港支票联合结算业务,试点银行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等国有银行及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托收时效受业务类型影响,本地支票需1-3个工作日,跨境电子支票因清算流程需5-7个工作日以上。
支票托收属于光票托收范畴,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支票委托开户行通过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标准流程包括:持票人背书支票正本、填写托收申请书、提交身份证明文件,银行审核后通过清算系统完成资金划转。跨境业务需额外提供账户信息及外币兑换凭证。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025年4月启动深港支票联合结算机制,试点银行可受理香港电子支票托收。首批15家试点机构包含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广东省分行及
汇丰、东亚等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该业务通过电子化流程替代传统纸质票据交换,缩短跨境清算周期至3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