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爱德华·摩尔
英国哲学家
乔治·爱德华·摩尔(George Edward Moore,1873年11月4日-1958年10月24日),英国哲学家,新实在论分析哲学创始人之一,分析哲学学派代表人物,出生于伦敦上诺伍德。1896年毕业于剑桥大学三一学院,1911年起任剑桥大学精神哲学与逻辑教授,1939年退休后曾在美国多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摩尔早年受新黑格尔主义影响,后转向实在论。1903年发表《伦理学原理》,提出伦理学基础问题在于'善'的定义,认为传统伦理学存在'自然主义谬误'。该著作将伦理学划分为规范伦理学元伦理学,主张通过语言分析澄清伦理概念。在《为常识申辩》等作品中强调常识验证方法,反对新黑格尔主义形而上学倾向。主要著作包括《哲学研究文集》《哲学的一些主要问题》等。1913年获剑桥大学文学博士学位,1951年被授予英国功勋勋章。
人物经历
1873年11月4日,摩尔生于伦敦上诺伍德。中学毕业于Dulwich College。
1892年,考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1896年毕业。曾是剑桥使徒中的一员,毕业后亦和布卢姆茨伯里派有交往。
1898~1904年,在三一学院从事研究工作。
1911年起,历任剑桥大学道德科学讲师、精神哲学与逻辑教授,并成为三一学院终身研究员,1939年从教授职位退休。
1940~1944年,先后在美国史密斯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校担任客座教授。
1921~1947年,他还担任杂志编辑。
他还是圣安德鲁斯大学的名誉博士。
1958年10月24日,在剑桥去世。
主要著作
《伦理学原理》(1903)、《伦理学》(1912)、《哲学研究文集》(1922)、《哲学的一些主要问题》(1953)、《哲学论文集》(1959)和《摘记本1919~1953》(1962)等。
主要观点
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摩尔在上大学时曾接受当时盛行的以F.H.布拉德雷为代表的新黑格尔主义
在 1899年发表的论文中,他已把精神活动和这一活动的对象加以区分,并认为后者是前者之外的一种独立存在。从此,摩尔逐渐表现出实在论的倾向并背离布拉德雷。
1903年,他发表一文,发动了对新黑格尔主义的攻击。该文与其发表于1925年的论文《为常识申辩》,在当时均曾引起巨大反响。摩尔后期主要集中分析知觉问题。他很少发表文章,只是在课堂上不断地纠正和补充自己先前的观点,坚持自己的研究方法。他通过著述和长期的教学生涯,影响了整整一代英国哲学家
新实在论和常识
唯心主义哲学所依赖的论据要比常识本身更不可靠。常识的世界观既不能被哲学否定,也不需要哲学证明。人们之所以能确实知道它们为真,唯一的理由恰恰就是它们所以会成为常识的理由。
摩尔所说的常识的世界观,包括承认物质事物及外部世界的独立存在,承认自己身体的存在以及承认他人的心身存在。摩尔对知觉的分析仍旧采纳经验论的立场,因而始终未能解决感觉材料与其对应的物质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
摩尔的研究对象和目标决定其研究方法特别着重于语言分析,即研究概念的各种特性或特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他探讨某些概念的用法,考察这些概念在哲学语言及日常语言中的异同,以澄清哲学概念、哲学问题和哲学命题的意义。
人物成就
摩尔于 1913年获剑桥大学文学博士学位,1918年起任英国科学院院士,1951年获英王颁发的功勋勋章。
参考资料
G.E. Moore.豆瓣网.2022-11-22
伦理学原理.豆瓣网.2023-09-29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0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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