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石榴》是安徽省五河县传统民歌,起源于盛产石榴的小溪镇,以青年男女反对包办婚姻、追求自由恋爱为主题,采用对唱形式呈现。该曲原为民间小调,20世纪50年代初由霍锦堂改编为三人小戏并由安华芝、张相千等艺人演出,1957年获华东地区民间文艺汇演一等奖。1979年经安徽省民歌征集小组改编为两人对唱版本。1982年曹新云、马留柱在央视民歌大赛演唱并录制唱片发行,同年入选歌曲集《带露的花朵——安徽民歌100首》。2001年张红曼、薛胜友凭借此曲获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金奖。2008年随五河民歌整体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祖海在维也纳金色大厅音乐会上演唱该曲。
《摘石榴》起源于五河县民歌之乡
小溪镇小溪村。过去村前屋后,漫山遍野都是石榴树,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作了这首侩炙人口的民歌。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不满父母包办婚姻,追求自由恋爱,追求美好生活的故事。
《摘石榴》让大江南北识得中国民歌大系中五河民歌这朵艺术奇葩。 1982年,歌手
马留柱和
曹新云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民歌大赛展示石榴新曲,大获成功,随即在中国唱片社灌录唱片和盒带,于全国和东南亚发行。同年,新《摘石榴》入选歌曲集《带露的花朵——安徽民歌100首》。
2010年3月30日,祖海在维也纳
金色大厅音乐会上,与由维也纳男子合唱团合唱中国安徽传统民歌《摘石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