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
汉语词语
排污,汉语词语,拼音pái wū,指排除污染、排放有害物质或污染物的行为,常见于环境保护领域。为规范排污行为,中国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各地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并探索排污权交易等市场机制,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解释
排除污染;排放有害物质;排放污染物。
出处
人民日报》1983.7.20:“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收取排污费。”
人民日报》1983.11.20:“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带来一系列难题:供水紧张,排污紧张,居住拥挤
羊城晚报》1984.4.12:“荔湾粉类加工厂及时排污,三圣横巷不再臭水浸街。”
光明日报》1989.1.21:“近几年我国部分省市挪用、挤占排污费的现象仍很严重,被挪用、挤占的金额高达数千万元。这些资金不能有效地用于治理企业的污染,已使一些地区的环境治理工作受到影响。”
示例
监视海面油污染,纠缉违章排污者。
治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2021年1月,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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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