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指通过倾倒、燃烧释放等手段将污染物扩散、放置、排出到环境中的行为,也包含按顺序安放物体的含义。按污染物形态分为气态(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等)、液态(废水污染物)、固态(填埋固体废物)及物理性(
噪声污染)四类,涉及发电、钢铁、建材等行业生产活动中的直接排放和能源使用中的间接排放。
按污染物形态可分为:气态污染物排放,包括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硫化氢、氯、氟以及颗粒物等的排放;液态污染物排放标,包括废水(废液)中所含的油类、需氧有机物、有毒金属化合物、放射性物质和病原体等的排放;固态污染物排放标,包括填埋、堆存和进入农田等处的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等;以及物理性污染物排放,如噪声污染等。
装用
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