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代
赵孟頫的《
吴兴赋》中,有使用“捃摭”一词的语句:“今子徒捃摭细碎,排比货食,高谈不切,炫耀自饰,莫大于斯二者,顾乃略而不录,虽文夺组绣,声谐金石,窃为子不取也”。
该词语在韵书中被收录,如在《中华通韵》中详细解释了“捃”字的含义和用法,包括拼音为jùn,韵部为问,动词意为拾或捡,例如捃刀指拾取麦穗的农具,捃拾指拾取或收集,捃收指收集;取的意思例如捃采指采集,招摭指采取或采集或拾取当道者之言隋声附和,捃摘指采集或摘取;指收集材料以打击别人,引申指弹劾,例如捃摭指搜罗材料以打击别人,捃诬指搜罗材料加以诬陷。
在
宋代仁宗朝,
谏官常使用“
捃摭”一词来形容搜罗材料以攻讦人私的行为,如
程颢指出
言事官“出现了唯利是择,不顾事体,甚而攻讦、捃摭人私的弊端”,这导致士人中形成“攻人过失,即为公论”的扭曲标准。仁宗曾多次下诏试图遏制此风,但效果有限,风气愈演愈烈。
明人李翰在评价
洪迈的著作时指出:“洪迈聚天下之书而遍阅之,搜悉异闻,考核经史,捃拾典故,值言之最者必札之,遇事之奇者必摘之,虽诗词、文翰、历谶、卜医,钩纂不遗,从而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