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经营是国家通过行政法规授权特定外贸经营者从事特定货物进出口的管理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章规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基于维护进出口秩序的需要,可对部分货物实施指定经营管理,制定并公布相关目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一条授权,《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系统构建了指定经营制度。该制度赋予商务部三项核心权限:
2024年发布的条例解读显示,目录范围覆盖军事物资、
核材料、
战略资源及高技术产品等四类敏感货物。通过
许可证制度实现管控,持有许可证的指定经营者方可从事相关贸易。
商务部依法制定《实行指定经营管理的进出口货物目录》,该目录根据国家经贸政策动态调整。例如2002年公布的目录包含
稀土、
钨制品等战略资源类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