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垦是
清代官方组织的招募流民垦殖官地的土地开发制度。该制度自
顺治年间开始推行,通过蠲免赋税、延长起科年限、提供生产物资等手段吸引移民。在
汉中地区,该政策使人口从
康熙初年10.8万增至
道光三年157.4万;
宁夏府的插汉拖辉垦区开发则直接导致
新渠、宝丰二县的设立与裁撤。吉林蜂蜜山垦区通过招垦总局设立,至1909年开垦官地35.8万垧。政策实施带来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蒙汉土地纠纷、水土流失等问题。
顺治六年(1649年)颁布《垦荒令》,首次确立无主荒地招佃制度,规定垦民六年免徭役,并将垦荒数量纳入官员考成标准。康熙年间调整为十年起科,推行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雍正时期实施
摊丁入亩,区分水旱田起科年限(水田六年,旱地十年)。至乾隆年间允许零星土地免科,嘉庆时期承认永佃权。
在汉中地区(1662-1823年),政策吸引湖广移民占总人口过半,形成「湖广填陕南」现象。移民引入
玉米、
马铃薯等作物,推广
稻麦复种制。宁夏北部插汉拖辉地区于雍正年间设立新渠县(1726年)、宝丰县(1728年),后因1739年地震引发环境恶化,1740年裁撤。吉林蜂蜜山垦区于1902年设立招垦总局,至1909年形成
密山府等行政区,垦殖面积达35.8万垧。
理藩院通过发放印票控制移民规模,如
古北口至
喜峰口每年限发800张入境凭证。
雍正二年(1724年)在
察哈尔设张家口理事同知专管垦务。珲春招垦总局(1881年)下设五道沟分局,划分旗地与垦地界限,管理升科大租地43554公顷。
西宁府于1739年设抚番通判专司屯垦事务。
辽东地区1653年实施《招民开垦条例》,按招民数量授予官职(招百人授知县),至1668年辽阳、海城新增人丁占
奉天府总丁数94%。内蒙古土默特贝子旗出租1643顷土地,
喀喇沁旗出租400顷土地。珲春招垦局向俄境难民发放牛犋、种子,至1891年累计垦荒43047.2公顷。
陕南地区因
刀耕火种导致
水土流失,
泥石流频发。甘边番地因汉民侵占牧地,引发汉番纠纷,乾隆七年(1742年)
陕甘总督黄廷桂揭示其根源为土地侵占。
开鲁县在1912年、1923年爆发土著与移民暴力冲突。宁夏垦区因过度开发导致黄河水患加剧,最终迫使政区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