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垦
清代官方招民垦种官地制度
招垦是清代官方组织的招募流民垦殖官地的土地开发制度。该制度自顺治年间开始推行,通过蠲免赋税、延长起科年限、提供生产物资等手段吸引移民。在汉中地区,该政策使人口从康熙初年10.8万增至道光三年157.4万;宁夏府的插汉拖辉垦区开发则直接导致新渠、宝丰二县的设立与裁撤。吉林蜂蜜山垦区通过招垦总局设立,至1909年开垦官地35.8万垧。政策实施带来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蒙汉土地纠纷、水土流失等问题。
政策沿革
顺治六年(1649年)颁布《垦荒令》,首次确立无主荒地招佃制度,规定垦民六年免徭役,并将垦荒数量纳入官员考成标准。康熙年间调整为十年起科,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雍正时期实施摊丁入亩,区分水旱田起科年限(水田六年,旱地十年)。至乾隆年间允许零星土地免科,嘉庆时期承认永佃权。
区域实践
在汉中地区(1662-1823年),政策吸引湖广移民占总人口过半,形成「湖广填陕南」现象。移民引入玉米马铃薯等作物,推广稻麦复种制。宁夏北部插汉拖辉地区于雍正年间设立新渠县(1726年)、宝丰县(1728年),后因1739年地震引发环境恶化,1740年裁撤。吉林蜂蜜山垦区于1902年设立招垦总局,至1909年形成密山府等行政区,垦殖面积达35.8万垧。
管理机构
理藩院通过发放印票控制移民规模,如古北口喜峰口每年限发800张入境凭证。雍正二年(1724年)在察哈尔设张家口理事同知专管垦务。珲春招垦总局(1881年)下设五道沟分局,划分旗地与垦地界限,管理升科大租地43554公顷。西宁府于1739年设抚番通判专司屯垦事务。
移民与农业开发
辽东地区1653年实施《招民开垦条例》,按招民数量授予官职(招百人授知县),至1668年辽阳、海城新增人丁占奉天府总丁数94%。内蒙古土默特贝子旗出租1643顷土地,喀喇沁旗出租400顷土地。珲春招垦局向俄境难民发放牛犋、种子,至1891年累计垦荒43047.2公顷。
环境与社会问题
陕南地区因刀耕火种导致水土流失泥石流频发。甘边番地因汉民侵占牧地,引发汉番纠纷,乾隆七年(1742年)陕甘总督黄廷桂揭示其根源为土地侵占。开鲁县在1912年、1923年爆发土著与移民暴力冲突。宁夏垦区因过度开发导致黄河水患加剧,最终迫使政区裁撤。
参考资料
清代屯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08-23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3 09:36
目录
概述
政策沿革
区域实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