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权
法学术语
拒绝权,法学术语,是指法律主体对特定行为或决定的效力予以否定的权利。在无权代理场景中,本人可通过行使拒绝权使代理行为无效。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4条确立了一般性拒绝权,涵盖自动化决策、已公开信息处理等情形,行使效果采到达生效原则。
无权代理行为一经本人拒绝,即确定地不发生效力。自此,本人不得再承认,第三人也无必要撤回意思表示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0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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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