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制度是
联合国根据《
联合国宪章》建立的国际制度,旨在监督托管领土逐步实现自治或独立。其前身为
国际联盟的
委任统治制度,
二战后由
美国主导设计并纳入联合国框架,适用于从
轴心国剥离的领土及原委任统治地。共有11块领土被托管,主要分布在非洲和大洋洲。托管期间,管理当局需向
托管理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并推动当地政治经济发展。随着最后一块托管领土
帕劳于1994年独立,托管理事会完成使命并暂停运作。该制度标志着
非殖民化进程的重要实践,但也存在大国主导的局限性。
托管制度源于二战期间美国对战后秩序的规划。
富兰克林·罗斯福民族自决门户开放殖民体系。1945年,《联合国宪章》正式确立托管制度,将其作为委任统治制度的延续。制度目标包括促进国际和平、增进托管地居民福祉及引导其走向自治或独立。
托管领土分为三类:在
委任统治下的领土、因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果或被敌国割离的领土,以及负管理责任的国家自愿置于该制度下的领土。具体包括: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负责监督托管领土。至1994年,11块托管地陆续独立。帕劳独立后,托管理事会因无领土可监管而暂停运作,但依宪章规定仍继续存在。
中国在1945年
旧金山会议上主张托管制度应以实现被托管地区自由独立为目标。这一立场促进了非殖民化进程,确立了中国的大国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