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教习
清末所置学官之一
总教习是清末新政时期在教育改革中设置的学官职缺,最早出现于同文馆京师大学堂等新式教育机构。其职责涵盖制定教学章程、统筹课程设置、考核学生成绩、聘任教职人员等核心教学事务。该职位在1901-1911年间形成完整管理体系,代表人物如吴汝纶主导京师大学堂重建时引进日本教育制度,王劭廉在北洋大学堂刘光蕡在甘肃高等学堂推行新政教育理念。
历史沿革
国子监祭酒。1901年新政推行后,陕甘总督崧蕃在兰州筹建学堂时正式设立该职,聘任刘光蕡为首任总教习。至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形成全国性制度规范。
职务职能
教学管理方面包含三项核心内容:
在学科建设上,北洋大学堂总教习王劭廉1906年增设法文班、俄文班与师范班,并主导派遣23名留学生赴海外深造。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吴汝纶1902年赴日考察后,推动建立三级学校体系与日语教材引进。
任职案例
维新派教育家刘光蕡1901年任职甘肃高等学堂期间,突破传统经学教育模式,引入算学、地理等新式课程。吴汝纶1902年被任命为京师大学堂总教习,负责规划重建该校的教学体系,其编纂的《东游丛录》成为清末学制改革重要参考文献。王劭廉
管理制度
人事任命采取双重机制:
教学管理形成三级架构:
历史影响
该职位的设立推动三个层面的变革:
宣统年间(1909-1911),随着现代教务长制度的建立,总教习职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但其在清末教育近代化过程中的制度探索为民国学制改革奠定基础。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4 22:3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职务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