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教习是
清末新政时期在教育改革中设置的学官职缺,最早出现于
同文馆、
京师大学堂等新式教育机构。其职责涵盖制定教学章程、统筹课程设置、考核学生成绩、聘任教职人员等核心教学事务。该职位在1901-1911年间形成完整管理体系,代表人物如
吴汝纶主导京师大学堂重建时引进日本教育制度,王劭廉在
北洋大学堂,
刘光蕡在甘肃高等学堂推行新政教育理念。
国子监祭酒。1901年新政推行后,陕甘总督崧蕃在兰州筹建学堂时正式设立该职,聘任刘光蕡为首任总教习。至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形成全国性制度规范。
在学科建设上,北洋大学堂总教习王劭廉1906年增设法文班、俄文班与师范班,并主导派遣23名留学生赴海外深造。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吴汝纶1902年赴日考察后,推动建立三级学校体系与日语教材引进。
维新派教育家刘光蕡1901年任职甘肃高等学堂期间,突破传统经学教育模式,引入算学、地理等新式课程。吴汝纶1902年被任命为京师大学堂总教习,负责规划重建该校的教学体系,其编纂的《东游丛录》成为清末学制改革重要参考文献。
王劭廉。
至
宣统年间(1909-1911),随着现代教务长制度的建立,总教习职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但其在清末教育近代化过程中的制度探索为民国学制改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