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制院
元代中央官署机构
总制院是元世祖忽必烈于1264年设立的中央官署机构,负责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及藏族地区军政事务。首任长官为帝师八思巴
历史沿革
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元年(1264年)设立总制院,初设时由国师八思巴担任长官,后逐渐发展为独立运行的中央机构。该机构在运行二十余年后,于1288年因唐朝曾在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的典故,更名为宣政院
机构设置
总制院采用独特的僧俗共治模式:
此外,总制院在吐蕃地区设置了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万户府等军政管理机构。
机构拥有独立的人事任免权,其任命官员无需经过吏部审批。
职能范围
该机构具有双重核心职能:
总制院(后更名为宣政院)通过佛教管理与军政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了中央政府对吐蕃地区的治理。
历史地位
总制院(宣政院)作为特殊建制机构,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并列为元朝四个独立任官系统。该机构的设置标志着西藏正式纳入中央政权直接管辖范围,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国家民委政府网站.2025-12-09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14 10:24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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