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令》出自南朝宋史学家
范晔所著《后汉书·酷吏传》,记述
东汉洛阳令
董宣执法故事。董宣任内惩治
湖阳公主家奴白日杀人案,于夏门亭拦截车驾处决凶犯,面对
光武帝责罚以头撞柱明志,拒不叩头谢罪,获赐“强项令”称号。任洛阳令五年间,董宣廉洁奉公,去世时家无余财,仅布被覆尸、敝车一乘,光武帝感叹“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下令以大夫礼葬之。其事迹通过《后汉书》中语言动作细节塑造人物性格,民谣“枹鼓不鸣董少平”反映治理成效。
作品原文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1)也。┅┅后特征(2)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3)苍头(4)白日杀人,因匿主(5)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6)。宣于夏门亭(7)候之,乃驻车叩马(8),以
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9),叱奴下车,因格杀(10)之。主即还宫诉帝(11)。帝大怒,召宣,欲箠杀(12)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13),而纵奴杀良人(14),将何以理(15)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16),流血被(17)面。帝令小黄门(18)持之,使宣叩头谢主(19),宣不从,强使顿(20)之,宣两手据(21)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22)为白衣(23)时,臧亡匿死(24),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25)?”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26)强项令(27)出。赐钱三十万。宣悉(28)以班(29)诸吏。由是搏击(30)豪强,莫不震栗(31)。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曰“桴鼓不鸣(32)董少平。”
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诏遣使者临视(33),唯见布被覆尸,妻子(34)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帝伤之,曰:“
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以宣尝为二千石(35),赐艾绶(36),葬以大夫礼。
创作背景
节选自《后汉书·酷吏传》。题目是编者加的。《
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历史的
纪传体史书,与《
史记》、《
汉书》、《
三国志》并称“
四史”盛行于世。
注释
(1)[
陈留圉人]陈留郡圉地人。陈留,汉代郡名,在今河南
开封。圉(yǔ),地名。在今河南
杞县。
(2)[征]征召。
(4)[苍头]奴仆的通称。
(5)[主]公主的简称,这里指湖阳公主。
(6)[骖乘(cānshèng)]陪乘。
(7)[夏门亭]指夏门外的万寿亭。夏门,
洛阳城北面的门。
(8)[驻车叩马]拦住车马。驻,停留。叩,拉住,勒住。
(9)[大言数主之失]大声数说公主的过失。大言,大声说。数(shǔ),列举(罪状或过失)。
(10)[格杀]打死。格,击打。
(11)[帝]指汉光武帝刘秀。
(12)[箠杀]用鞭子打死。箠(chuí),行刑的鞭子或棍子。
(13)[中兴]复兴。这里指刘秀建立
东汉王朝,恢复了
刘汉的统治。
(14)[良人]平民,百姓。
(15)[理]治理。
(16)[楹(yíng)]柱子。
(17)[被]通“披”,盖,覆盖。
(18)[
小黄门]汉代低于
黄门侍郎以及的宦官。后泛指宦官。
(19)[谢主]向公主谢罪。谢,认错。
(20)[顿]叩头。
(21)[据]按,撑。
(22)[文叔]汉光武帝刘秀的字。
(23)[白衣]平民,百姓。
(24)[臧亡匿死]藏匿逃亡犯和死刑犯。臧(cáng),藏匿。写作“藏”。
(25)[威不能行
一令乎]威严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行,施行,施加。
(26)[敕(chì)](皇帝)命令。
(27)[强项令]硬脖子县令,指
董宣。强,硬。项,脖子。强项,指不肯随便向人低头。强项令是刘秀赐给董宣的称号。
(28)[悉]全,全部。
(29)[班]通“颁”,分发。
(30)[搏击]捕捉打击。
(31)[震栗]害怕的发抖。栗,发抖。
(32)[枹鼓不鸣]意思是没人击鼓鸣冤。枹(fú),
鼓槌。
(33)[临视]察看,视察。临,居上视下。
(34)[妻子]妻子和儿子。
(35)[二千石]年俸二千石粮食。古代官俸的
计量单位。
(36)[艾绶]系印纽的绿色丝带,二千石以上官员用。
译文
董宣,字少平,
陈留郡圉地人。……后来被特例征召为洛阳县令。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了人,于是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无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门,而用这个家奴陪乘,
董宣在夏门外的万寿亭等候,拦住公主的车马,用刀圈地,大声数落公主的过失,呵斥家奴下车,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宫里向
光武帝告状。光武帝极为愤怒,召来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头说:“希望乞求说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话?”董宣说:“皇上您因德行圣明而中兴复国,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将来拿什么来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需要鞭子打,请求能够自杀。”当即用脑袋去撞击柱子,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命令宦官扶着
董宣,让他向公主磕头谢罪,董宣不答应,光武帝命宦官强迫他磕头,董宣两手撑地,终究不肯就范。公主说:“过去弟弟做百姓的时候,隐藏逃亡犯、死刑犯,使官吏不敢到家门。现在做皇帝,威严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光武帝笑着说:“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样。”于是下令放了硬脖子县令(注:即为“董宣”),赏赐了他三十万钱。董宣把它全部分给手下众官吏。从此捕捉打击依仗权势横行不法之人,没有谁不害怕得发抖。京城称之为“卧虎”。人们歌颂他说:“董宣在时没有人击鼓喊冤。”
董宣当了五年洛阳县令。七十四岁时,死在任上。光武帝召令派遣使者探望,只看见布覆盖着尸体,董宣的妻子和儿子相对而哭,家里只有几斛大麦,一辆破车。光武帝知道后很伤心,说:“
董宣廉洁,到他死我才知道。”因董宣曾经做过俸禄为二千石的官员,便赏赐系印钮的绿色丝带,并按大夫的礼节安葬。
中心
本文通过叙述董宣严格执法,格杀公主家奴,并且宁死不向公主谢罪的事。赞扬了他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精神。
作品鉴赏
董宣是东汉一个执法严格的官员,被
刘秀赏赐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强项令”,意思是脖子刚强、不肯低头的县令。他为官正直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仅赢得了汉光武帝刘秀的信任,敢于大胆任用他,而且也受到当时人们的称颂。他的事迹被写进了《
后汉书·
酷吏列传》,流传至今。
本文通过介绍
董宣执法的故事,赞扬了他刚正不阿、执法严明、清廉的优秀品质,侧面反映出刘秀知过能改、爱才的特点。
文章结构精巧,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感动震惊,更令人深思回味。以人物的语言和动作为主塑造人物形象,语言精练、详略有致。作者在记叙故事过程中客观地交代故事,不加以议论。
作者简介
范晔(398—445),字蔚宗,
南朝宋顺阳(今河南
淅川县东南)人,晋
豫章太守
范宁之孙,宋侍中
范泰之子。因出继
堂伯范弘之,得袭封
武兴县五等侯。年轻时曾入
刘裕子义康部下为冠军参军;刘氏代晋称帝,封义康为彭城王,晔入补
兵部员外郎,出为荆州
别驾从事史。元嘉五年(428),因父丧去官;
服阙后,为
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
新蔡太守,迁
尚书吏部郎。元嘉九年冬,因在彭城太妃丧葬期间聚会酣饮,以听挽歌为乐,左迁
宣城太守;后复迁
左卫将军、
太子詹事。元嘉二十二年九月,因与散骑侍郎
孔熙先兄弟等谋立义康,为
丹阳尹徐湛之告发,于同年十二月以谋反罪被处死。
晔少承家学,博学多才。据《
宋书》本传,“(晔)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性精微有思致,触类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损制度,世人皆法学之”。晔一生以“仁为己任,期纾民于仓卒”(见《
后汉书·荀 彧传论》),虽杀身亦在所不惜,故无意于文名“常耻作文士”。然所著《后汉书》体大思精,其中包括十纪、十志(未成)、八十列传,是继《
汉书》后记载自东汉光武帝
刘秀至
献帝刘协近二百年史事的重要史书。其《
列女传》、《文苑列传》、《逸民传》、《党锢传》、《宦者传》等,或填补
旧史空阙,或反映一代风尚,足称良史。由于范晔生前未完成全书,
后梁代刘昭为之作注时取
司马彪《
续汉书》之八志补入,成今本一百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