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坚力,男,1963年出生,1977年毕业于永和中学,大专文化,经济师。曾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兴宁市政协副主席。现任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众益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坚力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深圳宝安区友谊球阀厂厂长。2020年7月因滞留
澳大利亚无法履职辞去广东明珠所有职务。2021年12月因组织隐瞒2016-2020年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法事实被
证监会警告并处罚款500万元,实施5年
证券市场禁入。2022年3月因2016-2021年信息披露违法被另案处罚款150万元。经查实其通过大顶矿业等关联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广东明珠资金累计超40亿元,截至2021年4月30日仍有11.78亿元未归还。2022年通过资产重组推动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注入上市公司,并签署16亿元业绩承诺协议。
人物经历
历任深圳宝安区友谊球阀厂厂长、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曾任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兴宁市政协副主席、梅州市工商联副主席、兴宁市工商联主席、河源市政协常委。
曾任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
现任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职务任免
2020年7月3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日收到董事长张坚力先生的辞职报告。因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以来,至今张坚力先生居住在澳大利亚,未知何时才能回到公司现场工作。对此,身为董事长,张坚力先生认为自己不能完全满足勤勉尽责的任职要求。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管理,张坚力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辞去目前所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以及所兼任的所有职务。
人物事件
2021年12月7日晚间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坚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张坚力自2015年11月以来作为*ST广珠实际控制人之一,涉嫌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
一、*ST广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ST广珠应当在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由于张坚力隐瞒上述事项,导致广东明珠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二、*ST广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ST广珠在2021年1月至3月期间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金额达到应当及时披露的标准。由于张坚力隐瞒上述事项,导致广东明珠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证监局认为,张坚力作为*ST广珠实际控制人之一,组织、策划和指使有关人员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移到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证监局拟决定对张坚力予以警告,处以50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2年3月20日,*ST广珠发布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存在从2016年-2021年跨度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行政处罚,张坚力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决策、指使相关关联交易,对其处以罚款150万元。张坚力作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因组织、策划和指使有关人员实施上述关联交易,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广东明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已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