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状》是
靖康之变后形成的宋金官方往来公文合集,收录于南宋
隆兴二年(1164年)确庵编纂的《同愤录》下帙。核心内容包括赵宋皇室成员名册及金军索求条款,详细记载了皇子、帝姬、嫔妃等23类皇族的年龄、封号等信息,并附有金天会五年(1127年)金军下达的文书。该文献保存了
宋钦宗签署的皇室折算犒军金银细则,虽部分数据存在误差,仍被视为研究北宋灭亡的一手史料。现存版本为《靖康稗史》所载孤本,与《南征录汇》《宋俘记》等金人记录形成互证体系。
《开封府状》原始编者为
汴京陷落后的开封府官吏,
南宋隆兴二年(1164年)由确庵首次辑入《同愤录》下帙。南宋隆兴二年(1164年)确庵编订《同愤录》下帙,咸淳三年(1267年)耐庵增补《
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
瓮中人语》等文献,形成完整的《靖康稗史》体系。该书直接反映
金军占领初期宋廷与金国元帅府的公文往来,涉及天会五年(1127年)正月至三月的关键交涉记录。
该文献原始抄本在南宋时期经多人传抄,现存版本仅见于《靖康稗史》系列汇编。除《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外,其余六种文献(含《开封府状》)均为孤本存世。清代以前主要通过私人藏书流传,近代经笺证整理后成为北宋灭亡研究的核心史料。
现存文献中的年龄误差(如韦后年龄偏差)佐证了原始档案未经后世修饰的特质。该书与《瓮中人语》(宋人视角)、《
青宫译语》(金人视角)共同构建了多维度的靖康之变叙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