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南部都尉
三国至西晋时期设置的军政机构
庐陵南部都尉始设于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年),系孙吴政权从庐陵郡分置的二级行政机构,治所设于雩都县(今江西于都),隶属扬州刺史部。该机构下辖于都、赣县、平阳、阳都、揭阳、南安、南野七县,管辖范围为今赣州市中北部及周边区域,是赣南地区首次出现的市级行政建置。
历史沿革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年),孙吴政权为实现对岭南地区的有效控制,将原庐陵郡辖区分割,设立军政合一的庐陵南部都尉,治所定于雩都县(今江西省于都县),隶属于扬州刺史部管辖。该机构存在期间始终保持二级行政机构建制,直至西晋太康三年(282年)被正式撤销,其职能由新设立的南康郡继承。
行政区划
庐陵南部都尉辖域覆盖今江西省赣州市中北部及周边区域,核心区域包含:
所辖七县中,阳都县系由雩都县东北白鹿营地析置,揭阳县为阳都县陂阳地改置,南安县辖域覆盖今南康区南部。
职能与影响
作为军政合一的特殊建置,该机构主要承担三项职能:
其设立使赣南地区首次形成完整的二级行政区划体系,将原先分散的县级政区整合为统一管辖单位。该机构的军事职能尤其突出,有效巩固了孙吴政权的南疆防线。
后续演变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开始实施政区调整:
至太康三年(282年),晋武帝下令撤销庐陵南部都尉,改设南康郡。新郡治仍驻雩都县,原辖七县经合并调整为六县,其中南野县并入南康县。此次改制标志着该地区行政建置由军政合一体制向常规郡县制过渡,为唐宋时期赣南政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参考资料
赣南政区之沿革.赣州市人民政府网.2009-04-24
建置沿革.赣州市人民政府网.2012-06-01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1 19:19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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