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学政
提学广西
广西学政为清代省级教育行政官职,亦称提学广西,驻桂林府,主管全省学政,由翰林或进士出身的京官担任,任期三年,直属中央,下设吏役37人。其职能包括督察学官、主持科举岁科试、巡视各府州教育等,并参与地方政务。清末改称提学使,职能随新政调整。
由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京官中选派,各带原衔品级,任期3年。不论本人官阶大小,在任学政期间,与督、抚平行。提督学政直属中央,无俸,年养廉银3200两。门子、轿伞扇夫共11名,快手12名,皂隶、听事共14名,通共37名。
提督学政职权为:掌管全省学校生员考课升降事,掌理岁试科试二试,届时巡历所属府、州,考查诸生的文才、品行、学习勤惰,并对所属学官进行考核;参予全省政务,凡省内兴革之类重大事宜,均参加会议并与巡抚、藩司臬司会商以行。
历任广西学政
参考资料
官職查詢.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06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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