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武郡是
十六国时期
前凉政权设置的行政区划,属
凉州管辖,治所在今甘肃省
永登县东南。该郡由前凉张寔或张骏分
金城郡辖地设立,初期辖
令居、枝阳、永登三县,辖区范围约当今甘肃省永登县全境。其建制历经
前秦、
后凉、
南凉、
西秦、
北凉等政权延续,
北魏时期短暂废置后
西魏复设,至
隋开皇三年(583年)最终废止。作为河湟地区重要军政枢纽,南凉政权曾短暂定都于此。
前凉政权为强化对
河西走廊控制,通过拆分金城郡辖地并整合原有县级行政单位设立广武郡。北魏
太平真君八年(447年)废郡改设军事建制,西魏
大统年间(535-551年)复置郡治并迁至
广武县(今永登县城)。
隋朝推行地方行政改革时,于
开皇三年(583年)正式废除郡级建制。
前凉至北魏时期治所位于永登县城东南庄浪河谷地,该遗址现考证为汉代令居县故城所在地。西魏时期将郡治北迁至新建广武县城(今永登县城),该城在
唐代宝应年间(762年)陷于
吐蕃后废弃。
学术考证显示该郡存续时间不少于230年,期间经历两次废置(北魏初期与
北周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