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州牧是两汉时期并州地区的最高行政与军事长官,其官职演变可追溯至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设置的
刺史制度。东汉中平五年(188年)确立州牧制后,职权扩展至总揽辖区军政事务。代表人物
董卓曾任此职,
郭伋。该官职的置废集中体现了汉代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制度变迁。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划分全国为十三州部,设六百石刺史监察
郡守,其中并州作为北部边疆监察区纳入刺史巡查范围。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首次改刺史为州牧,秩俸提升至二千石,但
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又恢复旧制。
东汉建武十八年(42年)确立刺史常驻地方的制度,并州成为固定监察区。灵帝中平五年(188年)采纳
刘焉建议,改资深刺史为州牧,并州牧正式成为集军政大权的地方最高长官。
郭伋于
王莽新朝时期(约8-23年)首任并州牧,建武十一年(35年)74岁再任时:
魏晋时期,并州牧逐渐被
持节都督替代,但作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的制度遗产持续影响中国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