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州牧
汉代并州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
并州牧是两汉时期并州地区的最高行政与军事长官,其官职演变可追溯至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设置的刺史制度。东汉中平五年(188年)确立州牧制后,职权扩展至总揽辖区军政事务。代表人物董卓曾任此职,郭伋。该官职的置废集中体现了汉代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制度变迁。
历史沿革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划分全国为十三州部,设六百石刺史监察郡守,其中并州作为北部边疆监察区纳入刺史巡查范围。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首次改刺史为州牧,秩俸提升至二千石,但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又恢复旧制。东汉建武十八年(42年)确立刺史常驻地方的制度,并州成为固定监察区。灵帝中平五年(188年)采纳刘焉建议,改资深刺史为州牧,并州牧正式成为集军政大权的地方最高长官。
职权特征
六条问事。改制为州牧后:
司徒府述职,但实际运作中逐渐形成半独立的地方政权。
代表人物
郭伋于王莽新朝时期(约8-23年)首任并州牧,建武十一年(35年)74岁再任时:
董卓在中平六年(189年)被任命为并州牧,但拒不就任,暗中掌控河东郡兵力,此事暴露州牧制后期中央控制力衰落的现实。
制度影响
并州牧的设置反映汉代边疆治理的特殊性:
魏晋时期,并州牧逐渐被持节都督替代,但作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的制度遗产持续影响中国官制。
参考资料
渔阳太守郭伋.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2022-03-22
中国古代官职制度 .晋江文学城.2009-06-02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30 23:08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职权特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