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厄姆勋爵(Henry Peter Brougham,1778年9月19日-1868年5月7日),英国律师、
辉格党政治家与改革家,生于
爱丁堡,卒于法国戛纳,毕业于
爱丁堡大学,曾任大法官兼上院议长。作为著名演说家和社会活动家,他在法律、教育领域推动多项改革。
生于苏格兰,在爱丁堡大学毕业,1800年在苏格兰开始律师生涯,1802年参与创办《爱丁堡评论》,1803年在《欧洲列强殖民政策》一书中抨击奴隶贸易,后来他与
辉格党左翼发生关系。然而,由于对他的强烈的自由主义感到担心,政党领导人1810年才使他选入下院。
1808年在英格兰开始做执业律师,担当卡洛琳王妃的法律顾问。1820年,卡洛琳的丈夫
乔治四世继位后,企图离婚并废除卡洛琳的王后封号,他和登曼(Thomas Denman)一起作为卡洛琳的辩护律师打赢了官司。他曾于1820年提出民众教育法案;继续发布反奴隶制的演说;提倡实行
议会改革。他于1828年的2月7日的著名演说对19世纪的民事诉讼程序改革起了指导作用。19世纪20年代,他不仅参加创办
伦敦大学,而且设立了有益知识传播协会,其宗旨是使工人阶级能够买到廉价的书籍。他加入
格雷伯爵和
梅尔本子爵两位首相的内阁,任英格兰大法官和上议院议长。他主要负责建立伦敦中央刑事法庭和枢密院司法委员会。他大大加快了
衡平法诉讼程序,后来鼓励建立郡法院制度的立法;带头强使1832年的议会改革法案在上院获得通过。19世纪40年代,他力主废除
谷物法,1848年法国二月革命后,他企图取得法国公民资格和国民会议席位,均未成功。他在法国地中海沿岸城市戛纳渡过余生最后30年的大半时光。被封为布鲁厄姆和沃克斯勋爵。1838年左右设计了第一辆四轮单马马车(后为“布鲁厄姆马车”)。著有《人民教育研究》(1825)、《乔治三世时期政治家概述》(1839~184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