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令
古代市场管理官员官职
市令是中国古代专门管理市场事务的行政官员,其制度起源于周代《周礼》记载的司市体系。战国时期楚国秦汉形成官制化市场管理机构,在长安等主要城市设置专职官员。该官职持续至唐代,主要职责涵盖市场秩序维护、度量衡监管、商品质量稽查及货币流通管理等核心职能。
历史沿革
质人、胥师、贾师
孙叔敖曾主导货币改革,通过提升铜币面值促使商人恢复市场经营活动,反映出市令已具备调控货币流通的职能。
秦汉时期形成制度化官署配置。汉代在长安设置四座官方市场,由治粟内史下属的铁市长、市丞等官员负责管理,构建起正职市令与副职市丞的行政架构。这一制度为后世所沿袭,直至唐代仍保留市令官职。
主要职责
市令的核心职能围绕市场秩序维护展开,具体包括:
市场准入管理依据《周礼》制度,对参与市场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规定不同品类商品的交易区域。司市下设质人、胥师等属官,形成完整市场监管体系。
商品质量稽查胥师负责鉴别伪劣商品,禁止变质食品、不合格手工业品进入流通环节。
货币流通管理通过调整货币价值调节市场活力,如楚国市令实施的货币改革。汉代市官需监督官铸五铢钱的市场流通,打击私铸钱币行为。
价格平准机制市令负责市场管理,包括摊位分配、商品分类、度量衡监管、伪劣商品查处及货币流通管理等。
行政体系
汉代市场管理机构分为三级:
唐代进一步完善市令官制,在东西两市各设市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二人(正八品上),配备录事、府、史等属官,形成完备的市场管理体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6 12:40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