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敬”是汉语词汇,拼音为chóng jìng(注音:ㄔㄨㄥˊㄐㄧㄥˋ),核心语义为“推崇敬仰”或“崇拜尊敬”,既可表达对高尚品格、精神的深切敬意,也可指代崇尚恭敬的礼节行为。该词最早见于《汉书·刑法志》“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强调通过礼仪确立尊敬的态度。其情感色彩庄重,多用于对人物(如师长、历史人物)、精神(如自由、奉献)或文化象征(如传统美德)的赞美,与“崇拜”相比更侧重理性尊敬而非盲目推崇。近义词包括“尊崇”“敬仰”“推崇”等,反义词则为“鄙视”“蔑视”。
该词最早见于东汉
班固《
汉书·刑法志》:“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通过礼仪制度的建立强化社会尊卑秩序。宋代
叶适《宝谟陈公墓志铭》中“欲崇敬其祖”延伸至家族伦理范畴,近现代作家
巴金在《春》中“崇敬的感情”则体现对人格精神的赞美,语义从制度规范逐渐转向个体情感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