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是
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建制,加挂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牌子,
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厅。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3号)组建,2018年新增
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管理职责,同年10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下设办公室、种植业管理处、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等机构以及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等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省“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推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深化全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单位包村帮扶、干部驻村工作、社会帮扶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政策措施,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农业检验检测机构考核。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全省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省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省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省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全省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5.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机构位置
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与桃园四巷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山西省林业厅南侧)。
机构简介
新组建的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党和
国家机构改革部署,着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
这次
机构改革赋予了农业农村厅很多新职责,增加了农业投资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
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工作领域得到拓展,体制机制得到加强,动能合力得到优化,将为我省大力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铺开崭新画卷。
下属单位
现任领导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
孙京民所获荣誉
2020年8月,被山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
2021年12月21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2月,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被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为“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成绩突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