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卫是中国古代军事制度中具有驻兵守卫职能的军事单位,其建制可追溯至
汉代。
隋代正式设立
左右屯卫作为禁卫军十二府之一,唐代改制为威卫。
明代形成完备的卫所体系,实行屯戍结合制度,如辽东前屯卫管辖五千余名军士并筑有城堡防御体系。
宋代仪卫制度中保留屯卫大将军职官,至
清代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撤漕运屯卫建制。
汉代瓦当卫尉。《后汉书》记载
窦宪河西,说明此时屯卫已具备据点驻防与机动守卫双重属性。陕西甘泉宫遗址出土的卫屯瓦当,其篆书铭文与《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形成文物与文献的双重证据链。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设置
十二府统领禁军,其中左右领左右府于大业三年(607年)更名为左右屯卫。唐代显庆五年(660年)改称威卫,下设翊府、
兵曹等机构,五代后唐时期因避讳复名屯卫。据《旧唐书》记载,屯卫大将军官阶正三品,统领京师卫戍部队。
《宋史·仪卫志》记载元丰二年(1079年)形成固定仪仗序列,左右屯卫大将军各一员率部执仪刀、氅旗参与
大朝会。
政和三年(1113年)
文德殿视朝仪制中,屯卫将军与果毅都尉共同承担黄麾角仗的排列职责,显示其职能向礼仪化转变。
每卫定额5600人,下设前后中左右5个
千户所,配备
指挥使、
同知等军官。军士来源包含从征、归附、谪发三类。万历三年(1575年)调整卫所管辖权,
北直隶卫所划归
福建清吏司管理。
宣德五年(1430年)部分卫所专事漕运,崇祯三年(1630年)
范景文。
随着
漕运改行
海运,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清廷裁撤屯丁运军,相关职能并入地方
州县。屯卫世袭军籍制度随之终结,存续近两千年的军事建制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