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苗族自治县,隶属云南省
红河州,地处
云南省南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东南部,东与
文山州文山市、马关县相连,西南与
个旧市相望,南与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壤,北与
蒙自市毗邻。总面积1906平方千米,截至2025年8月,屏边苗族自治县辖4个镇、3个乡。县人民政府驻地玉屏镇建设路35号。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常住人口12.05万人。
历史沿革
明,属临安府。
清,属开化府。
民国二年(1913年),设立靖边行政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省府改靖边行政区为县治。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5月,正式定名屏边县,意为边疆屏障。
1960年3月,屏边、
河口两县合并,建立河口瑶族苗族自治县。
1963年7月1日,成立屏边苗族自治县,隶属
红河州。
2020年11月13日,屏边县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退出贫困县。
行政区划
截至2025年8月,屏边苗族自治县辖4个镇、3个乡:玉屏镇、和平镇、新现镇、白河镇、白云乡、新华乡、湾塘乡。县人民政府驻地玉屏镇建设路35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屏边苗族自治县位于
北回归线以南,地处
云南省南部,
红河州东南部,地跨东经103°24'至103°58'和北纬22°49'至23°23'之间,东面与
文山州的
文山市、
马关县隔河相望,南部与
河口瑶族自治县接壤,北部与
蒙自市毗邻,西南与
个旧市相连。滇越铁路、昆河公路穿境而过。南北长63千米,东西宽55千米,总面积1906
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屏边苗族自治县境内
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倾斜。
南溪河、新现河、
那么果河纵贯全境,由于
河流的切割,屏边苗族自治县地貌形成了“四河三山六面坡”的总体结构,地形极其复杂,高山横亘连绵,“V”型谷较多。屏边苗族自治县境内最高海拔2590米,最低海拔154米,山地面积占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面积的100%。
气候
2023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平均气温17.7℃,总降雨量1463.9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88%,年总日照1374.4小时。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耕地21479.30公顷(322189.5亩)。其中,水田2324.62公顷(34869.3亩),占10.82%;水浇地112.72公顷(1690.8亩),占0.53%;旱地19041.96公顷(285629.4亩),占88.65%。耕地主要分布在和平、白河、新华等3个乡(镇),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2.55%。林地129344.77公顷(1940171.6亩)。其中,乔木林地118163.78公顷(1772456.7亩),占91.36%;竹林地258.38公顷(3875.7亩),占0.20%;灌木林地3375.58公顷(50633.7亩),占2.61%;其他林地7547.03公顷(113205.5亩),占5.83%。白河、新现、玉屏、和平等4个乡(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面积的65.82%。
矿产资源
屏边苗族自治县
矿产资源主要有
锑、铅、锌、
钨、锰等有色金属和大理石、
硅石、花岗石、
无烟煤、磷等非金属矿。
水资源
屏边苗族自治县境内有
南溪河、新现河、
绿水河、
那么果河。截至2024年7月,屏边苗族自治县总量达到13.7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
人口
人口数量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常住人口12.05万人,比上年减少0.1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0.11万人,出生率为9.06‰;死亡人口0.11万人,死亡率为9.06‰。年末全县城镇人口4.17万人,乡村人口7.88万人,城镇化率34.61%,比上年末提高1.4个百分点。2024年,全县户籍人口15.86万人,比上年减少0.13万人。按性别分,男性8.34万人,女性7.52万人。按民族分,汉族4.79万人,苗族7.55万人,其他少数民族3.52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9.8%,其中,苗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7.6%,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2.2%。城镇人口2.3万人,城镇化率14.53%。
民族
屏边苗族自治县境内聚居着苗、
汉、彝、壮、瑶等17种
民族。2024年,苗族75532人,彝族29583人,壮族3727人,瑶族595人,其他民族1270人。
政治
经济
综述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4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91亿元,比上年增长2.7%;第二产业增加值31.2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35.31亿元,增长5.3%。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为15.2:39.8:45.0,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8%、52.3%、39.9%,分别拉动GDP增长0.5、3.0和2.3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4600元,增长7.5%。
固定资产投资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5.4%。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56.3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9.5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37%。从重点行业看,旅游业、农林牧渔业、工业、水利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46%、156.3%、19.6%、17.7%;卫生、房地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制造业投资同比下降74.7%、48.2%、43.6%、28.4%、6.2%。从投资领域来看,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30.6%,占全部投资比重49.4%;产业投资同比增长89.4%,占全部投资比重56.7%。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带动下,全年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489.78%,拉动全县投资增长4.4个百分点。
财政税收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亿元,比上年增长4.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86亿元,增长1.6%。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力度不断加大,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同比增支9004万元,农林水支出同比增支5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增支189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同比增支909万元,教育支出同比增支6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增支513万元。
人民生活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88元,比上年增长6.3%。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94元,同比增长4.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87元,同比增长7.6%。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696元,同比增长5.6%。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663元,6.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005元,增长5.3%。
第一产业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18.7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2.8%。其中,农业(种植业)产值10.23亿元,增长2.6%;林业产值4.61亿元,增长5.9%;畜牧业产值3亿元,下降3.6%;渔业产值0.34亿元,增长43.5%;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0.58亿元,增长5%。
农业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总产量6.52万吨,比上年增长2.2%。蔬菜产量4.9万吨,增长5%;水果产量19.3万吨,增长4.5%;药材产量3万吨,增长5.5%;烤烟产量252吨,下降10.9%。
畜牧业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猪牛羊禽肉总产量1.22万吨,比上年下降5.4%,其中,猪肉产量9606吨,下降6.1%;牛肉产量332吨,下降2.6%;羊肉产量117吨,下降11.4%;禽肉产量2169吨,下降2.1%。年末生猪存栏7.03万头,下降9.4%;全年生猪出栏9.04万头,下降5.6%。
第二产业
工业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全部工业增加值13.13亿元,比上年增长6.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4%。在规模以上工业中,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长4.8%;制造业增长8%;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2%。从主要行业看,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0.2%;生物医药业增长8.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增长5.9%;非金属矿采选业增长4.8%。全年规上工业企业产销率93.95%,比上年提升1.71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27.63亿元,比上年增长8.2%;利税总额3.15亿元,下降34.1%,其中,利润总额2.5亿元,下降30.7%。
建筑业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10户,完成总产值32.55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实现全部建筑业增加值18.09亿元,比上年增长8.6%。
第三产业
国内贸易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57亿元,比上年增长9.6%。分行业看,2024年,实现批发业销售额16.86亿元,比上年增长33.9%;零售业销售额39.82亿元,增长12.7%;住宿业营业额1.53亿元,增长11%;餐饮业营业额4.79亿元,增长13.4%。从经营单位所在地看,限额以上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4亿元,比上年增长40.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29亿元,下降3.9%。从消费形态看,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3.03亿元,比上年增长34.5%;餐饮收入0.3亿元,增长42.2%。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46.9%,饮料类增长21.3%,烟酒类增长5.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9.1%,日用品类增长3.4%,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4.2%。
对外经济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共实施产业类招商引资项目33个(其中,上年结转项目5个,协议额7.09亿元),协议投资额17.7亿元,引进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9.25亿元。
旅游业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共接待游客212.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3.6%,其中,国内游客209.88万人次,增长23.4%,接待持证登记海外游客2.59万人次,增长40.3%;实现旅游总花费26.22亿元,增长21.2%,其中,国内旅游花费25.63亿元,增长20.5%,海外旅游花费0.59亿元,增长59.6%。
金融业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49.22亿元,比上年增加0.85亿元,增长1.75%;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45.1亿元,增加3.57亿元,增长8.59%。
房地产业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商品房销售面积36782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5.4%;商品房销售额2246万元,增长4.8%。
邮政电信
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快递包裹进出量总计328.95万件,比上年增长18.02%。其中,进口282.2万件,增长0.34%,出口46.75万件,增长69.02%。移动电话用户11.1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3.57万户。
交通运输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境内共有公路631条2861.366千米,其中,高速省道1条24.83千米,国道2条共132.35千米,县道15条482.735千米,乡道70条673.361千米,村道213条705.34千米,通组道路330条842.75千米。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95所,其中,幼儿园(含学前班)50所(社会力量办学14所),小学37所,初级中学6所,完中1所,州属民族高级中学1所。全县专任教师1674人,其中,高中专任教师231人,初中专任教师428人,小学专任教师828人,幼儿园专任教师187人。全县共有各类在校学生25084人,其中,幼儿园在园幼儿4863人,比上年下降12.65%;小学在校学生11442人,下降1.13%,小学净入学率为99.67%;初中在校学生5530人,增长0.83%,初中毛入学率为99.67%;高中在校学生3249人,增长16.66%。
科学技术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共有国家二级文化馆1个,国家三级图书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村级、社区文艺演出队90支,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0个。全县广播覆盖率99.92%,电视覆盖率99.89%。
文化事业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共有国家二级文化馆1个,国家三级图书馆1个,艺术表演团体1个,村级、社区文艺演出队90支,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0个。全县广播覆盖率99.92%,电视覆盖率99.89%。
医疗卫生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3个,其中,政府及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97个(县人民医院1个、县中医医院1个、县妇幼保健院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县卫生监督所1个、乡镇卫生院7个、村卫生室81所、县人民医院驻屏边看守所卫生所1个、县人民医院驻一中校医室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门诊1个、急救中心1个),民营医院1家,诊所15家(全部为个体私营)。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共有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41人,乡村医生115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执业或助理医师合计287人,注册护士47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或助理医师2.4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3.9人;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技术资格9人,副高技术资格49人,中级技术资格168人;实有病床929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7.7张。
社会保障
截至2024年末,屏边苗族自治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4.96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65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4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0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5886人,参加工伤保险9386人。全县累计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6197人次743.74万元;累计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15467人次3866.9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县共有城市低保978户1291人,农村低保6259户9064人。
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00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143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9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76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环境保护
2024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1.14%;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6%;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74.19%;县域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2%;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重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风景名胜
屏边苗族自治县旅游景点有:
烈士陵园、水观音、阿季伍火山口、大围山原始森林公园等。
烈士陵园:云南屏边烈士陵园位于县城城郊,分为两个部分。其中:水冲子烈士陵园位于县城东面,距城中心0.5千米,分为东西两园。东园占地面积23.54亩,沿长96米、宽3.5米的229级石阶而上,有225.9平方米的长廊,长5米、高3米的陵园碑序;西园是陵园的主体部分,1979年10月竣工,占地面积41.26亩。沿219级水泥路面台阶而上,建有27.5平方米,高7米的双胞亭和占地58平方米,高10米的圆亭。沿东面125级石阶而下,建有300平方米的综合楼、300平方米革命烈士陈烈室、87平方米的长廊和1180平方米的广场,广场中央的标志性建筑物为步枪造型的“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碑高16.79米,碑下有13片白色的
橄榄叶。
水观音:九层瀑布由大围山原始森林公园内众多的溪流、山泉汇合而成,瀑布共有三叠,每叠三层,共九层,每叠瀑布高约7米,宽约4米。
阿季伍火山口:阿季伍火山口距
屏边县城3千米,在阿季伍村南,主峰高1703米,分为主、副两个火山口。主火山口呈马蹄状,宽150米 ,高50米,坡度35°;副火山口在主火山口南,与主火山口开口处相连,呈筒状。阿季伍火山喷发于3.53百万年前,锥体形态保存完整,呈截顶圆锥状或覆钟状。锥顶海拔标高1709米,比高209米,座底直径约1000米。锥顶构成一马蹄状半环形平台,称火山锥平台(地质上称火山口环)。平台内侧即为火山口,外侧为环绕锥体的梯状下跌斜坡。
大围山原始森林公园:大围山原始森林公园属
大围山山系,总面积66万亩,距县城3千米,地处
北回归线以南,由于纬度偏低,年平均温度16.5℃,从最低海拔76.4米到最高海拔2365米,森林覆盖率达76.3%。
所获荣誉
2018年12月,入选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2019年7月,荣获2019年“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地区称号。
2019年11月14日,被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屏边苗族自治县为国家卫生县城。
2021年12月,被云南省教育厅拟评为“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08\/02
行政区域.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