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卿”是汉语词汇,特指古代中央官署
九寺的长官统称。汉代以
太常、
光禄勋、
卫尉等九部门主官为九寺大卿,隋唐沿用此制。北齐时期
廷尉改称
大理卿,
光禄寺卿等官职因执掌宫廷事务亦称“
内卿”。该词源自秦代廷尉制度,北齐时改廷尉为大理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更名为大理。宋代文献中“寺卿”引申为显宦泛称,如王禹偁《赠卫尉宋卿二十二丈》诗句“徊翔犹在寺卿闲”即用此义。
“寺卿”包含双重语义:其一为汉代九寺主官合称,包括太常(掌宗庙礼仪)、光禄勋(宿卫皇宫)、卫尉(宫门警卫)、太仆(皇室车马)、廷尉(司法审判)、
大鸿胪(外交事务)、
宗正(皇族事务)、
大司农(财政税收)、
少府(皇室收支);其二在文学语境中代指高官显贵。
秦代设廷尉掌刑狱,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为大理。北齐天保年间(550-559年)正式确立
大理寺建制,其长官改称大理卿。隋唐沿袭九寺体系,光禄寺卿等职位明确分管宫廷膳食、祭祀供品等专项事务。明代洪武年间(1368-1398年)调整官制后,寺卿职权逐渐被
六部取代。